宁夏公布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典型案例-新华网

宁夏公布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典型案例

2024-06-01 09:46:53
来源:新华网

  新华网银川6月1日电(记者 邹欣媛)31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“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”新闻发布会,公布5起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典型案例。

  案例一: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综合履职保障未成年学生乘车安全案。

  “黑车”司机拉载学生上下学途中,多次实施猥亵行为被行政处罚,造成1名未成年人心理创伤,休学在家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立案,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,结合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,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,对辖区非法运营行为进行专项治理,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。

  案例二: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多元救助、综合保护困境未成年被害人案。

  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,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情况,检察机关发挥“一站式”保护中心和“检警医律社”协作机制优势,一方面强化检警配合,提前介入、引导侦查,精准指控、严惩犯罪,一方面加强检医、检律协作,将司法救助、社会救助与法律援助有机结合,有效解决未成年被害人教育、监护、心理康复、学习生活等实际问题,给予特殊、优先、全面保护,为未成年被害人营造和谐、健康的家庭生活和学习氛围。

  案例三:永宁县检察院“检护民生”、协同联动、综合保护无户籍未成年人权益案。

  母亲离家外出打工,父亲涉嫌犯罪被羁押,3名年幼未成年子女处于事实无人监护抚养状况,且1名未成年人无户籍。检察机关一体履职、能动履职,统筹推动跨区域、跨部门协作,协调2省4地16个部门,为3名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、办理户籍登记、纳入低保、协助入学、提供资助,同时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,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数据监督模型,以数字赋能及时获取无户籍未成年人类案救助保护线索,以检察履职助推无户籍未成年人真正融入社会,享受同等福利和待遇,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司法温情。

  案例四: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。

  校车安全事关学生人身安全。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幼儿园曾因校车驾驶员无证驾驶校车、校车超员等违法问题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,遂依托创建的“惠检·润童心”护航校车安全法律监督模型,开展大数据检索比对,全面梳理辖区运营校车安全管理隐患,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,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各方强化校车安全监管职责,建立信息共享、定期巡查、联动整改机制,及时消除校车监管盲区,规范校车运营,从源头上、机制上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。

  案例五:泾源县检察院全面支持起诉+同步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案。

  道路交通事故致未成年人十级伤残、身负大额医疗费用,被告年老体弱、经济困难,无力赔偿,未成年人入学时购买的意外伤害险,保险公司以符合免责情形不予理赔。检察机关在开展未成年人民事执行案件监督过程中,对符合支持起诉和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,提供法律咨询,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家长依法维权,通过支持起诉使未成年被侵权人获得保险赔偿17200元,根据未成年人家庭实际困难及后续治疗费用,检察机关提供司法救助41100元,协同多方提供临时救助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,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(完)

【纠错】 责任编辑:姜雪城